烟台确定技能人才政策“黄金十四条” 补贴实打实

来源:胶东在线  2024-12-20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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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1220日讯(记者 王向荣 摄影 李刚)每年遴选10名左右烟台市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参照制造业企业博士标准给予最高10.8万元生活补贴和26万元购房补贴。”20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刘昌卫介绍道。

  为加强新时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烟台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9项实施细则。《实施意见》从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拓宽职业技能发展渠道、推动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强化技能人才保障激励等方面入手,确定了技能人才政策的“黄金十四条”,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到203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

  支持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联合培养,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在重点产业链开展“金蓝领”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按照每人每年3000-7000元给予培养补助。设立“烟台未来技能之星”奖学金,每年奖励优秀学生200名。支持院校创建国家级、省级优质校、优质专业群,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实施技能人才职业拓展行动

  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建立并逐步扩大技能人才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贯通领域。对重点产业链中有效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给予最高6万元补助,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破格晋升技能等级。每两年举办一届烟台市职业技能大赛,对在各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技能人才成长集聚行动

  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编制技能人才急需紧缺目录,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属于目录内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在烟台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1.2万元、2.4万元、3.6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3年。建立普惠性技能人才奖补制度,对企业自主培育新晋升的初级工到首席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8000元一次性补贴。

  实施技能人才激励示范行动

  在烟台市“双百计划”产业领军人才中单设产业技能类,每年遴选10名左右烟台市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参照制造业企业博士标准给予最高10.8万元生活补贴和26万元购房补贴。在烟台市“双百计划”拔尖人才中单设专业技能类,每年遴选不超过80名烟台市技能大师,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市政府津贴。每年遴选200名左右烟台市技术能手,每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市政府津贴。对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的省级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国家、省支持资金基础上,再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扶持。健全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推荐或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支持高技能人才申办“山东惠才卡”“烟台优才卡”“烟台优青卡”。

初审:王向荣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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