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2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副县级干部高大鹏介绍有关情况。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先生、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副县级干部高大鹏先生,请两位发布人向大家介绍2023年度烟台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李局长介绍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李宗林: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2021年起安排部署的解决民生领域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专项行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3月分别印发了新的行动方案,烟台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市市场状况和民生消费重点,对重点查办领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整,把全国统一的“假冒伪劣化肥”扩展为“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把农资执法全面纳入重点领域执法,把葡萄酒制假售假执法增加为我市“铁拳”行动内容,大力保障烟台葡萄酒产业长足发展,有力提升了行动的覆盖面和打击力度。
一、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总体要求
贯彻国家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方针,坚决打击各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曝光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件。坚持打宣结合,发动群众力量,形成社会共治合力。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丰富执法手段,不断推动“铁拳”行动案件查处更加有深度、曝光震慑更加有力度、执法品牌更加有亮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烟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对以下项目开展重点打击:1.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2.假冒伪劣化肥及其他农资产品;3.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4.“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5.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6.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7.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8.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9.生产销售伪劣建材、建筑装饰材料;10.加油站计量作弊;11.餐饮浪费;12.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13.葡萄酒产业中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2023年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主要措施
一是将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活动积极结合,在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导向,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作为全市执法办案主要载体来抓。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顶层设计,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保证了“铁拳”行动深入开展,务求实效。截至目前,烟台共办理民生领域重点案件823件,2件案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典型案例,7件案件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典型案例,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4件。
二是依托行刑衔接、行刑+企等协作机制,严惩民生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托《烟台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建立烟台市公安局与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等强化行刑衔接密切协助。积极开展政企合作,由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张裕、喜旺、泸州老窖等30家国内知名食品企业成立“行刑+企”联合打假联盟,并制定了《食品领域行刑+企联合打假协作备忘录》,加强了执法部门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协作,从企业源头上深化了烟台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执法工作。在该体系的运行下,2022年底行刑衔接专案组就破获千万级跨地市的假冒化肥案件,该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并发布。
三是加强执法力量沉淀基层,调动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互动,提高基层办案能力。通过成立市局专家人才库为区市局提供政策法规、技术业务方面的指导和咨询,同时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各执法科室一对一与区市局形成对口指导组,督导、协助办理疑难案件和推进“铁拳”行动。区市局执法力量下沉市场监管所,加强打击的第一时间反应力量。
四是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坚持违法案件应曝尽曝,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办案影响。依法需要处罚到人的案件,坚决处罚到人。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行政处罚曝光率一直保持100%。
五是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增强全民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为扩大民生“铁拳”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水平。面向社会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奖励举报的方式,广泛征集民生领域案件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去发现线索。在系统内建立案件线索摸排机制,推进了监管与执法密切衔接,提升“铁拳”行动的针对性。截至目前,全市共征集举报线索1227条。发布了4批共48件民生领域典型案例,在严厉惩治了各类违法的同时,也以案释法、充分展示执法办案成效,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扩大办案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识假辨假和自我防护意识,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集中全力,采取更为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工作,抓出成效,打出权威,努力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公平和谐的营商环境,为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主持人:
感谢李局长的全面介绍。下面,请高大鹏同志通报典型案例。

高大鹏:
本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曝光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1.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丁某玉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
2.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蓝美酒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案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5年内第二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依法应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市场监管报转载并发布)
3.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孙某等四人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系列案
4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省级典型案例)
4.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莱阳市俊荣农资销售服务店销售伪造厂名、厂址的复合肥料及转移被查封财物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10.15万元的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5.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查处高新区海兰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6.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龙口瀚海经贸有限公司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网上刷单虚假交易配制酒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7.莱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莱阳伊梦银鸽服装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案
当事人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涉嫌犯罪,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省级典型案例)
8.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岛世家谜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假冒侵权商品案
当事人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涉嫌犯罪,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省级典型案例)
以上是今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查办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食品非法添加、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农资、食品浪费、虚假宣传等行为,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希望媒体朋友积极跟进报道,加强宣传,切实起到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效果,进一步扩大“铁拳”行动的影响,将“铁拳”行动打造成执法为民的闪亮品牌。
主持人:
感谢高大鹏同志。接下来,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大众日报记者提问:
刚才的通报中,我们听到在强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十分注重与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的衔接与协作,请问在这方面的主要做法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李宗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涉13个重点领域,与去年内容变化较大,但依然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为了行动取得实效,烟台市场监管局坚持“应民需、解民忧、暖民心”,大胆探索综合执法和长效治理新实践、新模式,着力打造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烟台经验”。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行刑衔接、行刑+企等协作机制,严惩民生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与国内30余家知名企业组建打假联盟,制定《食品领域行刑+企联合打假协作备忘录》,实行“行、刑、企”三方协作,发现违法线索后,第一时间通报我局,我局立即与公安部门进行研判,三方共同进入执法现场,我局负责固定证据,公安机关负责控制现场秩序和涉案人员,企业负责产品鉴定。依托此模式,连续破获涉案货值达218万元的未经备案假冒医美类化妆品案和涉案货值超1000万元的农资案等多起货值金额较大、跨省市的案件,有效推进跨省市、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探索建立了重大案件跨部门提前介入、研判会商制度,重大疑难问题专题研讨等制度,确保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入深入实。今年以来,我局、市公安局、省药监四分局三方召开联席会议9次、案件讨论会17次,互通违法线索29条,远程指导区市办案19次,专项集中办案3次、联合办案4起。同时,始终坚持“一严到底”,先后组织十余个检查组赴各区市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定期发布工作通报,把工作亮出来,把问题摆出来,盯紧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督实查推动“铁拳”行动取得“铁”一般的成效,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立案各类案件24件。烟台市场监管系统的行刑衔接工作作为全省优秀工作经验被推荐为2023年度的全国市场系统会议展板材料,有力推进了铁拳行动的开展。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烟台日报记者提问:
餐饮浪费问题是今年铁拳行动聚焦的新重点,请问我市在打击餐饮浪费方面是如何做的?谢谢!

高大鹏: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7月28日也通过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所以今年在“铁拳行动”中特别增加了该项重点领域的整治。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粮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及相关违法广告宣传,弘扬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烟台作为山东省重点旅游城市,秉承“好客烟台”一贯以来的热情,在接待八方游客的同时,要合理调整餐饮行业的“传统量大”习惯,降低游客和群众的餐饮消费负担,科学发展餐饮行业。今年以来已经通过专项整治,对餐饮业进行了整顿,处置了144家存在问题的业户,发布了3批典型案例予以警示。在此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甚至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将面临行政部门的严厉惩处。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胶东在线记者提问:
刚才发布人介绍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是我市重点扩展的项目领域,请介绍一下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案件检查及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谢谢!

李宗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2年底我局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专案组破获了一起货值金额超过千万级跨地市的假冒化肥案件,该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并发布,国家市场总局也特意来烟台调研化肥执法情况,2023年国家市场总局把“假冒伪劣化肥”作为重点领域纳入年度行动内容。这既是通过烟台地区的典型案例引发了对全国农资化肥产品问题的重视,也是对烟台工作的肯定。烟台市是农业大市,不仅有传统的粮食作物,各类水果等经济作物也是品种繁多,更是拥有“栖霞苹果”“莱阳梨”等众多地域品牌的重要农产区,所以我们认为要保护烟台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不能仅限于对假冒伪劣化肥产品的打击,更需要扩大到对全部农资产品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坚定不移地保护广大农民。今年以来,烟台市在对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查处工作上再度发力,目前已查处农资产品案件71件,其中1件被选为全省典型案例。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主持人:
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充分发挥各自平台的传播优势,围绕今天发布的内容,采取群众徐文了建的传播形式,把“铁拳”行动的举措成效报道好传播好,为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震慑虚假违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识假辨假和自我防护意识贡献媒体力量
大家如还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背景材料里提供给大家的联系人。今天的发布会到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