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28日讯 在28日召开的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松杰作了关于烟台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报告指出,烟台市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1+233”工作体系,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进中提质,主要经济指标始终处于全省前列,有效发挥了经济大市“压舱石”和挑大梁作用。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兼顾需要与可能,坚持点面结合,既确保“稳增长”的主要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又把握多重目标的协调性,实现统筹并进,地区生产总值预期目标增长5.5%以上。
报告指出,2022年,烟台市顶住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强化政策供给和落实,先后出台“纾困解难稳中求进30条”“稳经济促发展38条”“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18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累计为46万户次市场主体减税降费近200亿元,1855名服务企业专员深入一线为企业解决诉求3700余项,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促进经济运行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500亿元、增长10%左右,实际使用外资29亿美元、增长10%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左右。
总的看,2022年烟台市主要发展指标好于预期,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外贸进出口、实际利用外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地区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距年度增长目标虽有一定差距,但排名均居全省前列,为稳住全省经济大盘做出了重大贡献。
报告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起步之年,更是烟台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过万亿元的突破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目标所向、担当所在。2023年烟台市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建议: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增长5%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
为了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烟台市将采取多项措施。其中包括:聚力扩内需稳主体,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力;聚力链条化集群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力新赛道新动能,锻造经济发展新优势;聚力宜居宜业和美,打造乡村振兴烟台样板;聚力县域协同共进,构筑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聚力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力实现共同富裕,提升全体市民幸福指数;聚力守住风险底线,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