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6日讯(通讯员 张京亮 张凡) 近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山东莱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式获批立项。本次被获批国家级试点项目立项的,烟台市共有2个。
今年以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2021年度“山东标准”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筛选,将莱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服务标准化项目作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培育对象。2019年,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标准化省级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在此基础上,该局主动与莱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对接,将上级政策精神传达到位,积极指导帮助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申报国家级试点项目,及时跟进项目立项的材料提报和验收流程,确保项目如期推进。2021年3月,山东莱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批准立项。
此次获批立项的山东莱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是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意见,在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实现从“个人经验”到“标准规范”的转变,启动集规范司法(案件质量)教育、检测、培训和展示于一体的案件质量标准化“体检”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实施和监督检察制度,规范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一站式”服务内容,切实做到“清单明了、一次办好”。
山东莱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的成功立项,标志着莱州市的标准化试点培育工作拓展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领域,为促进全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发挥标准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