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6月17日讯(通讯员 董梓晴)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烟台招远市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实践,有效推进减证便民服务举措落实。
“减材料”打造营商环境满意度。招远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全面清理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经过集中清理,目前招远市取消证明事项18项,保留证明事项50项。有8个部门将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在市政务平台进行了公开公示。在完成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确认保留或取消的证明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编制形成《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明确证明名称、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取消替代方式等内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调整,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
“少跑路”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度。招远市司法局按照“谁受理、谁编制、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规范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制作格式文本已修改完成,并在网站上公示。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加大政务服务网建设,实行事项网上审批,方便群众查询办事。
“全公示”打造营商环境透明度。各政务服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实施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现105项证明材料清单已向社会公布,对可以立即实现部门核验的证明,做到即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