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27日讯(记者 刘妙)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引导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市场主体、行业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4月27日,烟台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信用承诺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组织开展信用承诺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要针对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分别组织开展公示型信用承诺(参考模板见附件1,内容可自行拟定),以及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参考模板见附件2)。同时可通过各行业组织,引导其会员企业签署诚信经营说明书。
以上市场主体签署的信用承诺书将一式两份,一份按照前期发放的“诚信经营环境标识规范”制作标牌,并在显眼处摆放;另一份经各区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送至诚信经营环境建设组(电子版可实时发送邮箱ytsxjb@163.com)。活动联系人:杨辉、刘建君,联系电话:6029686。
附件1:
烟台市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单位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
(二)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本单位提供给行政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无虚假成分,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自觉约束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管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五)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不商标侵权、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不价格欺诈、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同意本《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烟台”官网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诺日期:
附件2:
烟台市行业自律信用承诺书
为了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本协会郑重承诺: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会员需求,积极为会员服务,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践行“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宗旨。
三、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强制入会,不强行服务,不违规开展评比、培训、表彰,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四、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要求,按照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广泛征求会员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自律公约。
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本《信用承诺书》同意通过“信用烟台”官网向社会公开。
承诺人:
(签章)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