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如何办理暖气报停手续

 2025-12-01 11:01:55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84513的网友留言:现在如何办理报停手续?

  500供热公司回复: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市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3月31日”。第二十八条:“用户要求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供热设施不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的,在不影响其他用户的情况下,供热企业可以对供热设施进行隔断处理。”。因此办理暖气停止或者恢复供热手续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15日。目前无法进行办理,请今后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尽早办理。

初审:张颖
复审:邹少菲
终审:殷守龙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