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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缴纳生育险吗?

 2025-07-17 09:11:04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75415的网友留言:领导您好,想向您咨询几个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问题。1.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单独缴纳生育保险?2.若无法单独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最低缴费额度是多少?3.参保后的等待期为多久?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单独缴纳生育保险,当前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采用“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主申报”模式由参保人自主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按社会平均工资 60%-300%的6.3%缴纳;在我市既往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职工,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保障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用障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只享受生育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6632107进行咨询。

初审:张颖
复审:邹少菲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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