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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2025-01-20 15:12:03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62555的网友留言:请问一下,我已在烟台购买一套房产,因开发商原因,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未收房,未登记不动产证明。打算再买套房子,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 只要是网签备案的房子,不论出证与否,都是您名下的房产,现在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以该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内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如果您再次购买的房产和现有这套房产在一个区就是二套,不在一个区就是首套,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初审:张颖
复审:邹少菲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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