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问题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51174的网友留言:我和我媳妇都是山东省内外地户口,均在莱山区工作生活,有房产,孩子明年出生,请问新生儿能单独落户吗?如果孩子不能单独落户,需要父母一方先转户口到莱山吗?
市公安局回复: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请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如果宝宝的父母均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宝宝出生登记按照“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办理;如果宝宝的父母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则宝宝出生登记按照“随家庭户的一方落户”的原则办理。办理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如父母系不同民族,请在落户前商定民族成份,并由父母共同到派出所填写《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或《一孩生育登记本》(非婚生育的无需提供,如果无相关材料,可以免交);3、父母《结婚证》;4、父亲和母亲的家庭户口簿、身份证;5、如需落户集体户,拟落户单位出具同意接受证明和单位集体户口簿(须有索引页);6、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提供予以证明的相关材料。附莱山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地址和电话:黄海派出所:莱山区清泉路59号,电话6710535;望海派出所:莱山区晖光路7号,电话6887110;滨海派出所:莱山区金滩南路342号,电话6767383;初家派出所:莱山区山海路2666号,电话6893067;盛泉派出所:莱山区盛泉西路5号,电话6723155;莱山派出所:莱山区莱山街道办事处驻地,电话6777898;解甲庄派出所:莱山区解甲庄街道办事处大院内,电话6752009;院格庄派出所: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办事处东,电话6895253。感谢您对莱山公安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