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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小区缺少电动车充电桩

 2023-11-13 15:19:52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27084的网友留言投诉:烟台惠安小区这么大的小区,电动车没有充电桩,极其不方便。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内容:第二十一条 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机构、政务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备。已建住宅小区应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划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由社区居委会上报点位,街道办事处勘验确认。建议您向社区或者属地街道办事处咨询反馈。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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