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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梁首府壹号小区物业费与服务不匹配

胶东在线 2023-11-17 15:27:06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21428的网友留言投诉:本小区业主先前买房是跟中梁物业签订的物业合同,去年8月份年中梁物业被碧桂园物业收购了,由碧桂园物业提供服务和管理,但没有跟业主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也未对原来的2.15元/㎡的物业服务标准进行说明,小区内的物业服务标准达不到此收费标准,物业也无法说明收费标准的依据,以及服务的配对情况。交付已有两年多,小区绿化乔木、灌木枯死树木只伐不种,初步统计至今已伐掉近百棵树木,严重影响了小区绿化水平,小区内杂草丛生,初步统计一年对小区内的草坪割除3次左右,绿化维护非常不及时。小区内路灯、地灯及破碎的地砖多次反应无人维修,物业装作看不见。在此我提议如果碧桂园物业不能按照烟台市政府颁发的烟建住房2022第16号文件《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评分标准》来执行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请碧桂园拿出他们现行的标准公示给全体业主,该降费降费,该整改整改,不能让我们交着2.15元/㎡的物业费,把中梁首府壹号小区服务成1元/㎡的老旧小区吧?请予以督促碧桂园物业整改!

图一

图二

图三

  福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我中心已约谈物业服务企业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整改。您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的日常行为,也可解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共同行使业主权利共同管理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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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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