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多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01953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烟台商业贷款后,多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每个县市区都是一样的吗?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正式还款后可以办理提取,全市标准一致,业务通办。请按照以下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指南办理。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次申请提取:
①借款合同②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账户交易明细,还款超过1年的可只打印近1年明细)③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
再次申请提取:借款人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还款账户交易明细(超过1年的可只打印近1年明细)。
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可在首次还款之日起申请,在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最后一次。
提取范围:购房人及其配偶。
注:
(1)贷款购房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申请时已还款额(二手房不超过购房款发票额和贷款额的差额加申请时已还款额,若差额为负数,以申请时已还款额为准),再次提取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以主借款人提取时间计算)。
(2)要求主借款人先提取,主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的配偶可申请提取,且需在同一年度3个月内完成提取(建议两人同时办理,可授权一方代办)。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