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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供热9月12日开始收取暖费 5种缴费方式可选择

胶东在线 2022-09-07 11:10:08

  胶东在线9月7日讯(通讯员 孙美春)2022-2023年度采暖季即将来临,清泉供热公司定于9月12日起开始收取暖气费,居民暂按照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收取,非居民暂按照建筑面积34.5元/平方米收取,若本年度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1、 收费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11月15日。

  2、 缴费方式:

  (1)首次缴费

  具备供热条件的小区,用户可于2022年9月12日至11月15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3:00(十一国庆节假日除外)到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东门警卫室办理,届时请携带用户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本或复印件)。

  (2)微信公众号

  关注“烟台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绑定用户信息后,可缴纳暖气费并可进行发票查询及供热动态内容查看等。

  (3)微信钱包

  点击生活缴费-供暖费-公司名称-输入缴费用户编码-缴费。公司名称:莱山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高新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市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4)支付宝

  点击生活缴费-暖气费-公司名称-输入缴费用户编码-缴费。公司名称:莱山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高新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市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5)招商银行手机银行

  点击生活缴费-供暖-公司名称-输入缴费用户编码-缴费。公司名称:莱山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高新区热用户请选择“烟台市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3、供热条件:

  (1)具备供热条件的小区用热率达到70%以上的单元,给予正常供热。

  (2)具备供热条件的小区用热率为30%~70%的单元,经签订协议后方能供热。

  4、暖气开通方式:

  (1)具备供热条件的小区,本年度首次开通暖气的用户,按照首次缴费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2)曾经供过热但本年度供热运行前办理过报停手续的用户,可通过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用热申请-居民用户-下一步-暖气开通-填写资料-提交申请,供热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实后,用户可在线缴费。

  5、暖气报停方式:

  (1)分户控制系统用户,可于10月31日前通过烟台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在线报停,办理报停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停手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2)串联控制系统用户,须于9月30日前自行将室内暖气片拆除后与所属小区运行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暖气报停的用户,供热公司视为本年度正常供热,暖气费由用户自行承担。

  6、温馨提示:

  (1)供热入住率的核算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请用户按照限定的时间采用适合的方式缴纳暖气费,以免因为缴费过晚,影响单元入住率的核算及家中暖气正常试压工作。

  (2)缴费时需录入的用户编码可通过往年缴费票据、热力用户证、烟台清泉供热微信公众号或在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网站中查询。

  7、缴费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莱山区滨海工业园海霸路66号

  乘车路线:K62路公交车→“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原工贸技师学院)站点下车→路北侧清泉实业东门警卫室。

  咨询热线:5521611   5521648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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