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丰金新贵都不动产证办理问题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48660的网友留言咨询:交房时就把全部税费交给开发商了,由开发商办不动产证,至今四五个月了,还没有办下来。开发商说是手续非常繁琐,分批办,一批一二十个。请问,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效率低吗?如果是开发商拖着办理,挪用业主交的钱,有政府执法部门监督管理吗?
牟平区自然资源局回复:您好,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采取两种模式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
1、购房者全权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开发商通过“互联网+开发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将购房者的房查信息通过该系统同步推送至税务局,税务局核算完税款后,购房者登陆“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行缴纳契税,缴纳完毕后数据反馈至开发商平台。开发商将业务推送给不动产登记系统完成登记。此种模式全程实现购房者零跑腿。
2、购房者与开发商的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前台受理业务。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人主体是否一致”;《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2.1.5条“到场申请,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