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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取消异地就医备案6个月的限制

胶东在线 2022-01-05 10:38:45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45704的网友留言建议:常年往返于北京和烟台,办了6个月的异地备案,回到当地医疗机构,费用就不能报销了。这半年难道在烟台生病也要到北京治疗吗?建议取消时间限制,让老年人随时随地享受医保服务!

  市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自2022年1月1日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备案未满6个月)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申请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回参保地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超过6个月需变更长期异地就医地的,可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终止方式:备案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通过公共服务渠道自行终止备案;备案时间不足6个月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谢谢!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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