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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提示未合并?持身份证即可办理

胶东在线 2021-10-26 14:03:55

  胶东在线 消息,问题编号为1135932的网友留言咨询:打开公积金页面,进入商业贷款按月提取页面,输入个人信息时提示有未合并且存在余额的账户,我的公积金已经提取好多年了,为啥本次上线新的业务后提示这个?需要怎么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市住房公积金在2017年7月系统升级,个人身份证号码升级为职工账户唯一识别码。2017年7月后职工调动单位的,新单位公积金开户时,原单位公积金直接合并到新单位;职工2017年7月前离职的,原单位账户封存后存放在我中心业务系统非正式数据库;您的情况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到窗口办理账户合并。(我市业务全市通办,您可以就近选择窗口。)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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