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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的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胶东在线 2021-09-30 16:07:17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32675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在福山的楼房是老小区,因为搬迁老房空置无人居住,咨询几个问题。

  1、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规定是什么?

  2、空置期间物业给断水断电是否符合要求?

  3、我家空置后装有监控设施,监控有耗电,请问监控耗电是否可以满足空置房的要求?

  福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办理空置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规定,但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具体实施方式请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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