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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大病异地备案后该如何办理?

胶东在线 2021-08-31 16:54:27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27757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是烟台莱州的社保,现在在青岛定居,最近身体做了手术,已经办理了异地备案,请问大病怎么办理?

  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参保人本人或者委托别人带齐材料到莱州市可以进行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申请材料:

  1.《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备案表》。

  2.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半年内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

  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准入类别进行确认备案,指导申请人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选定一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即时生效,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病待遇。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的,备案信息上传至申请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病种准入类别实施确认工作,确认结果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流程: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病种准入类别进行确认备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经医学专家现场审核:

  (1)提供的病历材料其客观性及真实性存在疑点的;

  (2)病历材料不完整或疾病诊断不准确的;

  (3)患者经系统康复治疗后病情与门诊规定病种准入标准可能存在不一致的;

  (4)需经医学专家现场审核的其他情况。

  如有疑问,可致电莱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病种科:0535-2730568。谢谢!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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