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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市民办理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准入标准是什么?

胶东在线 2021-08-27 16:56:25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27358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办理糖尿病门诊慢病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芝罘区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芝罘区医保中心工作的关注,工作人员已经电话联系您,居民乙类慢病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准入标准:符合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临床诊断标准,有规范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病历。

  确认要点:

  1、糖尿病症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大于等于11.1mmol/L(200mg/dl)或空腹血浆葡萄糖(FPG)大于等于7.0mmol/L(126mg/dl)或OGTT实验中,2hPG水平大于等于11.1mmol/L(200mg/dl)。

  2、慢性并发症:

  (1)、糖尿病肾病:出现持续微量白蛋白尿,尿白蛋白/肌酐比值大于等于30μg/mg,并排除其它疾病导致的尿蛋白滤过异常。

  (2)、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表现为临床I期,毛细血管微血管瘤、小出血点。具备一个慢性并发症即可确认。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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