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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加装供热设施 费用按何种标准计算?

胶东在线 2021-08-18 09:12:08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25446的网友留言咨询:我们小区是建立接近20年的老楼了,当初开发商没有安装暖气,现在业主想集体加装上,请问国家规定的暖气投资费用是多少?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收费?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根据烟发改价格【2019】400号《关于烟台市市区(旧城区)居民供热设施及安装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

  一、供热设施及安装服务费的范围

  烟台市市区(旧城区)居民供热设施及安装费是指烟台市市区旧城区过去没有缴纳供热工程集资款的城市居民户,现需要集中供热的,在按规定缴纳了城市供热配套费后,接受供热企业安装供热设施所缴纳的费用。供热设施及安装的范围从居民热用户楼前入口阀门井出口法兰起至热用户室内的供热管网和取暖设施终端止。

  二、供热设施及安装费标准

  (一)采用分户控制系统的用户,缴纳供热设施及安装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

  (二)采用垂直串联系统的用户,缴纳供热设施及安装服务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3元。

  (三)采用地暖系统的用户,缴纳供热设施及安装服务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0元。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含室内供热设施,不含分户计量、温控装置。

  三、其他事项

  (一)供热企业应热用户要求由热用户选择自行负担的供热设施,应从供热设施及安装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费用,扣除标准由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双方协商约定。

  (二)住宅室内供热设施需要更新改造的,由用户与供热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更新改造的费用,按工程决算由供用双方协商收取。

  如有其他收费方面的问题,可向价格主管部门(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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