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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生育前生育险未缴满12个月怎样报销?

胶东在线 2021-08-05 10:20:19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22864的网友留言咨询:2020年12月开始缴纳生育险,2021年9月底预产期,生产完之后缴满十二个月生育险发放生育津贴吗?如何发放,需要什么手续?

  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烟台市《关于贯彻烟政办发〔2019〕24号文件做好我市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19〕6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不满一年的,待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女职工生育津贴。您不需要办理申领手续,符合发放条件后,我们会将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到您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谢谢!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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