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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在高层公共空间停放 入户充电是否合法?

胶东在线 2021-08-05 10:19:27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23062的网友留言咨询: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里第三十七条说,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那请问我不把电动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也不在那充电,我把电动车推进电梯,放家里充电,合法吗?

  消防救援支队对此回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电动车进楼、入户很危险,为了生命安全,请将电动车停在室外或集中车棚。勿在住宅内充电,室内易燃物品较多,一旦出现起火事故,容易酿成火灾。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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