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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人才政策研究生一次性购房补贴及生活补贴标准

胶东在线 2021-06-25 10:01:37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15324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是今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几年前大专毕业在烟台工作过一段时间,有缴纳烟台社保的记录。户口是烟台栖霞的,购买过烟台福山的房产,户头是本人名字。在外地呆了一段时间,毕业后回烟台就业,是否享受烟台的人才引进福利?如果可以享受,可以享受哪些呢?如果不可以享受,请问按照政策说明为何不可以享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文件规定,2020年6月1日起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2020年6月1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年2.4万元,补贴3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首次新引进时间,以其申报学历毕业后在烟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的最后一天为准,毕业时社保已处于在缴状态的,以其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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