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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低保认定条件可去户籍所属的街道民政窗口办理

胶东在线 2021-05-13 16:05:23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7027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低保,流程是什么?

  福山区民政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低保办理流程:办理低保要按照个人申请、经济核对、受理、镇街审核和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自2021年2月份起,低保的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镇街,您可以去您户籍所属的街道民政窗口进行咨询和办理。若仍有疑问,请致电福山区民政局低保科电话0535-6356210。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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