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胶东在线 2021-05-10 08:57:12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6378的网友留言咨询:前年因为孩子上学,与老人置换房产,并办理了过户,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有什么要求?提取额度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对此回复:您好,过户房产不能提取公积金。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
(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责任编辑:于虹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