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诉金地物业服务意识淡薄 不解决问题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2821的网友留言反映:金地物业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恶劣。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没有具体的解决措施,只会贴一贴告示通知。小区内违章建筑随处可见,绿地植被破坏严重,金地首府最南端几乎所有业主都在拉网圈地,物业却视而不见,收着顶级的物业费,却做着最差的服务,形式主义思想严重。
莱山区住房建设局回复:关于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关于违建问题,物业企业已对相关业主劝阻制止并上报城管部门。
根据莱山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的违法建设由街道办事处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处理。”拆除违建问题建议由所属街道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第四十一条: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对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价格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二)低于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并收费的。收费问题应由价格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