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缴纳了两种养老保险 保费为什么不退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2002的网友留言反映:2010、2011年在烟台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投保的同时又参加了两年的居民养老保险。后来政策又变了,不能同时参保两种。为什么政策变了后,我选择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交的费用不退呢?得等到60岁退休时再说,我自己的钱还退不回来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您重复缴纳了两种养老保险,是需要在达到待遇领取情况下才能清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