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启动2021年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胶东在线4月1日讯(通讯员 李吉臣)近日,福山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部署动员会在福山区税务局召开。会上,区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征缴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传达,同时对各乡镇工作人员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此次全区集中参保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福山区户籍,年满16-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缴费标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5000元五个一般缴费档次,同时设最高缴费标准13000元,参保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设最低100元缴费档次。自2020年7月1日起,福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24元,由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189元,超出山东省标准47元,达全市最高标准。
近年来,福山区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有效、筹资全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用“小财政”撬动“大杠杆”,“小投入”激活“大民生”,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高标准、不断保,着力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下一步,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将按规定做好参保登记、资格认证、权益记账等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