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购买期房8月31日前交付 可算作“自有住宅”转学

胶东在线 2021-01-07 15:54:3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5818的网友留言咨询:孩子目前就读于福山区,买的开发区期房,升初二时能否跨区转学到开发区?谢谢。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对此回复:您好,当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房产,可以算作“自有住宅”申请转学。家长朋友可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届时通过智慧招生平台转学端口进行申请。咨询电话:6396782,感谢您的参与。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