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8月31日前交付 可算作“自有住宅”转学
胶东在线 2021-01-07 15:54:3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5818的网友留言咨询:孩子目前就读于福山区,买的开发区期房,升初二时能否跨区转学到开发区?谢谢。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对此回复:您好,当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房产,可以算作“自有住宅”申请转学。家长朋友可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届时通过智慧招生平台转学端口进行申请。咨询电话:6396782,感谢您的参与。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