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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烟台温度,十三五残疾人“两项补贴”2次提标

胶东在线 2021-01-02 15: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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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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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培杰回答记者提问

  胶东在线12月29日讯(记者 王向荣 许加薇)在29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对特殊群体的关爱救助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温情,请问民政部门在“十三五”期间围绕做好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做了哪些工作?尤其这两天寒潮来袭,对流浪乞讨人员怎样安置?对此,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培杰给予回答。

  自2016年1月起,我市对享受城乡低保的一至四级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十三五”期间,我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2次提标,目前一、二级和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140元/月、113元/月;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130元/月、115元/月。五年来,累计为10.76万残疾人发放补贴5.58亿元。

  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到位,与残联建立残疾人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将“两项补贴”数据与低保、残疾证等数据进行比对,及时发现符合条件人员,并告知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申领补贴,确保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

  采取发放明白纸、电话告知、公开公示等方式,把政策宣传到位、解释清楚,利用入户走访时机,主动采集信息,协助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申领补贴。

  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实施,办理时工作人员可通过大数据系统直接调取相关证件材料,可代为申请补贴并告知当事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809人次,寻亲护送返乡1287人次,办理落户安置37人。

  规范救助管理流程。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明确街面救助转介程序、协调定点医院绿色通道、加强托养机构监管等关键环节入手,健全机制、规范流程、优化服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加强四级救助网络建设。建成由市民政局负责,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县级民政部门为支撑,镇街和村居为基础,各级公安、城管等部门广泛参与的四级救助网络,实现了流浪乞讨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处置。

  加强寻亲服务和落户安置。创新寻亲手段,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合作,运用人脸比对、DNA检测、方言识别等技术,核实滞留人员和身份不明受助人身份信息,同时利用快手、微信等直播平台,开展网络寻亲活动,市救助管理站成为全国首家与中国失踪人口档案库合作直播寻亲的单位。对于滞留救助站超过3个月且无法查询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实行分类安置、集中供养。

  今日至31日我市将出现寒潮天气,有大范围雨雪、强降温和大风。因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薄弱,为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确保我市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妥善安置,防止发生流浪人员冻死冻伤事件,市民政局提前发布救助管理电话,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帮助。恳请广大市民留意街面尤其是桥梁涵洞、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等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通知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

  各区市民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电话:

  烟台市救助管理站6682129、6663129(负责芝罘区、莱山区)

  福山区6356859、牟平区4219136、蓬莱区5642550

  开发区6941083、海阳市3222208、莱阳市7269155

  栖霞市5212295、莱州市2212627、龙口市8517179

  招远市8213725、长岛区3212571、高新区6922919

  昆嵛区4693615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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