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逸都车位只卖不租 违章建筑到处都是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1135的网友留言投诉:中铁逸都车位只卖不租,车位不够用,小区里没有停车位租用,公摊是否包括地下停车场,开发商只管卖车位,物业只管收物业费,小区里违章建筑到处都是,请领导给老百姓办事。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你好,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第五十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目前,《条例》中该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几个难点问题,一是虽然明确了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但对违反企业如何进行处罚并未明确,建设主管部门只能对违反规定的开发企业进行约谈、劝说,要求其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方便服务;二是未明确租售比例,以及空余车库应先售还是先租等问题。目前,我市部分开发企业,特别是外地开发企业为尽快回笼资金,导致小区车库出售比例远高于出租比例。同时,对于小区空余车位,开发企业更倾向于出售;三是未明确租赁时限。因为,尚无相关法规对车库租赁期限予以明确,小区规划车位租赁时限问题需业主、开发企业协商确定。
涉及车位不足、违规建筑问题,建议咨询规划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