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11.6民声热点:供暖、医保等问题成为热点
上榜参考指标以同一问题在“网上民声”平台的留言数量、评论数量以及新闻跟帖数量为主,同时适当参考每期“一周发布”时间段内发生的重要舆情事件情况。本周期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6日。
一、供暖问题成为热议焦点
核心内容:
随着气温的持续降低,关于供暖的问题在“网上民声”平台频繁被提及,成为网友热议焦点。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市市区从11月7日开始提前提温运行,11月16日零时正式供暖运行。
网友怎么说?
@叶子:楼道里面自己家锁闭阀以外暖气管道漏水应该找谁维修?找了开发商说是过了保修期,物业说维修需要业主一起花钱才能维修,问了暖气公司也不管,应该找谁处理?这个不应该暖气公司负责么?供暖费都交给他们了,他们不负责维修暖气管道么?
@孙某:官庄豪庭二期经物业统计申请供暖住户,已经达到30%以上,但是迟迟得不到热力公司答复是否供暖,也没有收供暖费用。现在入住的住户有很多老人和孩子,马上就要开始供暖了,我想了解下,今年我们小区二期能供暖吗?如果不能供暖是存在什么问题?
@怎么办:我是新桥红果里的住户,往年暖气预热家里还有温度,怎么今年连预热都没有了?还有几天就供暖了,家里到现在也没有反应,是怎么回事?
部门怎么答?
对于“暖气管道漏水”问题,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我区以楼前阀为分界线,从热源到楼前阀的供热设施维修、养护由供热公司负责,楼前阀以后的由产权人负责。因此楼道的设施应该由产权人负责。
对于“官庄豪庭二期供暖”问题,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根据相关规定,我区参照市中心区的做法,用热比例达到30%即可申请协议供热,用热率30%-50%的加收20%热量损失费,不保证供热温度,用热率50%-70%的不加收费用,不保证供热问题,用热率达到70%不加收费用,并保证供热温度,因此30%-70%属于协议供热范围,协议供热是建立在供用热双方自愿协商基础之上的,达成一致的就供热,只要企业和用户都能够承受即可。因此,新建小区达到一定比例可以供热,需要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协议进行供热。
对于“新桥红果里暖气预热”问题,500供热公司回复:您好,目前我公司正按照供暖计划进度进行温态调试,期间供热管网将按照供热技术曲线运行,使管网的各项参数在供暖期符合正式供热的标准,所以供水温度是一个逐步提升的过程。如果目前阶段用户家暖气不热,不要着急,属于正常现象。等主管网进入热态平衡后,绝大多数用户家的暖气就会达到标准温度。如试运行中出现漏水和一直不热的现象,请及时与我公司客服热线6666500或您所属的区域管理班组联系,谢谢。
二、网友关于医保问题咨询多
核心内容:
近期,“网上民声”平台上关于医保的问题留言较多,主要集中于异地医保报销、医保缴纳标准、大病慢病医保政策、医保电子凭证等几个方面。
网友怎么说?
@张某:烟台参保青岛能否使用医保卡就医?
@一一:医保缴费分几等?有什么区别?
@张先生:门诊慢病的医保报销政策有哪些?已经办理异地就医的人员如何进行门诊慢病费用的报销?
部门怎么答?
对于“异地医保卡使用”问题,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自2019年4月1日起,全省已开通省内社保卡异地刷卡业务,可在开通异地刷卡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刷卡消费,具体医药机构名称和地址,可通过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查询。谢谢!
对于“医保缴费标准”问题,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1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7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520元。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参保缴费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参保居民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每次3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标准支付待遇。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8%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另外,一档二档缴费在门诊慢性病支付标准及居民“两病”保障上也有差别。具体您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您也可以拨打电话6781767咨询。谢谢!
对于“门诊慢病医保报销政策”问题,医保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门诊慢性病分为甲类慢性病和乙类慢性病。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乙类慢性病门诊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300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或有效期)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中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4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按60%比例支付,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山东省内部分医院已开通异地门诊费用即时结算,如您选择的异地安置医院尚未开通,需携带门诊病历、发票、处方、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如有其他医保问题,请拨打电话6781767咨询。谢谢!
三、1路车改线引发网友争议
核心内容:
11月6日,1路车按照前期的规划恢复双向运行,改线凤凰大街、长安路,取消市委党校和市委党校西门站点,引发不少网友争议。
网友怎么说?
@热心市民:金滩东路与观海路通车后,有人建议1路车莱山到芝罘方向线路的改线,我们坚决反对!理由如下:1、现有线路乘客非常多,在市委党校西门站点每天有非常多乘客上车,改线对这些乘客影响较大,而金滩东路一直到广电大厦路段几乎没有乘客;2、改线以后,车辆要经过很多次左拐,对于1路车这样很长的车辆,左拐浪费时间,影响道路通畅。所以,希望1路车维持现有路线,保持不变!
@公交主管:听说1路车要改线,取消党校西门站点,改为走金滩东路,这样改的目的是什么?要知道长安路北段周围居民非常多,而金滩东路附近几乎没有什么乘客,公交公司要置五彩文化广场居民的需求于不顾,而去走乘客稀少的金滩东路吗?
部门怎么答?
公交集团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烟台公交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您的意见建议已收悉,为有效提升1路作为连接芝罘与莱山、贯穿主城区东西主干道路大动脉的运营效率,我们于2019年11月2日将1路延伸至孙家滩,因受观海路与凤凰大街中央护栏影响,孙家滩至宫家岛方向临时运行港城东大街。目前,观海路连接凤凰大街中央护栏已拆除,经实地勘察,1路具备双向运行凤凰大街、长安路条件,我们于11月6日起按照前期的规划恢复双向运行。欢迎您直接致电2917999,将您对公交线网优化意见进行沟通反馈。感谢您的参与!
四、家长反映孩子作业多
核心内容:
本周,不少家长反映学校布置作业太多,导致孩子熬夜做作业,严重影响到睡眠,希望学校能适当控制作业量,让孩子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网友怎么说?
@李红:开发区一中孩子作业太多,孩子睡眠不足,每天晚上都要做作业到10点或11点。睡眠不足,孩子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学习能力下降,这样老师布置作业更多,如此恶性循环,导致孩子学习精力根本跟不上、自信心不足,造成孩子不爱学习。希望教育部门高度重视!
@赵东霞:初四以来,每天晚上做作业到十二点,并且还做不完,基本上都是在应付了事。校方能否出面协调各科教师布置科学高效、能提升学习成绩的精华作业?谢谢!
@家长代表:一直听说福山崇文中学作业多,没想到这么多!孩子在福山崇文中学初一,晚上作业不但主科有,副科也有,每科天天都有,历史、生物、地理有必要天天写吗?国家规定书面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可是崇文的大部分学生天天到半夜!第二天早上六点四十就要到校上早自习,孩子每天睡几个小时呢?保证不了充分睡眠,上课听讲何谈效率!
部门怎么答?
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回复:您好!根据教育部减轻中小学作业负担的精神,我们对学校提出明确的作业要求,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5小时,按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的作业,并指导学生学会正确的作业方法,培养良好的作业习惯。各学科作业分为巩固性作业和拓展性作业,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遵循规律,效益优先”一直是我们学校倡导的办学理念,按时上课、按时下课是基本的教学常规要求。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校将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教学,实时监测学生的作业量控制,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生的作息时间。非常感谢您对一中教育教学工作的关注与建议。
教育局回复:您好!府前中学的作业布置是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布置不同层次,可供选择性的作业,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学校高度重视,将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教学,实时监测学生的作业量控制,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生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晚9点前未完成作业的请勿继续写作业,向老师说明情况即可。如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您与级部主任沟通,也可拨打电话7263659—8021向教导处反映或到学校面谈。感谢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注与建议。
福山区教体局回复:您好,经调查,崇文中学作业审批制度规定“根据学习能力中游水平学生的作业速度,初一级部语数英三科周一至周五每晚书面作业量合计不允许超过1.5小时、每科不允许超过0.5小时,副科当天无课不允许布置作业、当天有课的布置20分钟左右的背诵作业。”学校定期组织家长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反馈作业布置量问题。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给崇文中学,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作业量监测。感谢参与!
五、佰和悦府居住楼开营业性质网点
核心内容:
近日,不少开发区佰和悦府小区的居民反映,24号楼一楼自私改变房屋性质,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开设理发店,希望相关部门能予以查处。
网友怎么说?
@刘:烟台开发区佰和悦府小区24号楼一楼开理发店。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私自开店有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取得了谁同意?小区内就是居住的,开什么店啊!今天开理发店,明天再开水果店、按摩店、卖房店等等,不乱死了啊。
@胶东在线网友311778:佰和悦府的物业应该好好负起责任来,这种事本来你们就应该排查、监督,发现有私自改变房屋性质的行为,对店铺进行提醒,拒不配合的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部门怎么答?
市场监管局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开发区佰和悦府小区24号楼一楼理发店是否有营业执照问题,已转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6377315)调查核实。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12345烟台政务热线反映,会有工作人员记录并转至相关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都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回复:您好!经查,佰合悦府小区居民楼一楼开店,经营者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办证。
上期未回复问题反馈:
关于“绿色家园小区垃圾站扰民”问题,莱山区住房建设局回复:您好,绿色家园由初家街道负责实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达至初家街道,街道将汇同设计、物业等单位现场踏勘,建议您咨询所属街道。
关于“幼儿园保价费涨价”问题,芝罘区教体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根据办园成本定期核定收费标准,我区6年未调整收费,本次收费调整由发改、教育、财政通过价格监审后审批的,根据当前办园成本预测今后三年发展成本核定的,有一部分幼儿园降低收费,有一部分幼儿园上调收费。如有疑问请拨打6861358。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