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几年后办理的个人挂档 不算失业人员吗
胶东在线 2020-11-12 14:23:42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71417的网友留言咨询:从公司辞职几年后到人社局办理了个人挂档,目前还没能力续费,请问这种情况不属于失业人员吗?那么应该属于什么人员?有什么政策?谢谢!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号)明确规定: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您可以到您参保地的公共就业服机构失业科申领失业补助金。如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中心失业保险科,电话:6905309。
责任编辑: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