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都额外涉及哪些税费 共计多少钱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59697的网友留言中心:个人房屋出租年租金18000元,现在租客要开发票,请问开具发票都额外涉及哪些税费?共计多少钱?
烟台市税务局对此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个人出租住宅:增值税:征收率为5%,租金收入/(1+5%)*5%。(备注:月租金10万元(含)以下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及附加,月租金10万元(含)以下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免征增值税及附加。)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惠普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租金收入-增值税税额)*4%个人所得税:应首先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其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转租);第三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最高800元);最后的余额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扣除标准为:如果余额不足4000元,则减去800元,如果余额超过4000元,则减去20%,最后乘以10%。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