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购房合同 也网签了的外地人可以落户烟台吗
胶东在线 2020-09-30 15:20:33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59714的网友留言咨询:有莱山区某新小区购房合同,也网签了,还没入户,这样的外地人可以落户烟台吗? 1、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请详细说明,好一次备齐材料去办理。2、若能办理,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毕?急需回答,谢谢!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在我区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得商品住宅,符合落户条件后,可到购房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房主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户口迁入手续。对于购买的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正式门楼牌号码、本人实际居住,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可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代替房产证办理落户。该小区是否已具备落户条件需咨询购房地派出所。您在问题当中没有明确说明是哪个小区、需将户口迁移到该住房的直系亲属都包含哪些人、这些人员现在户口所在地为哪里,因此在此无法给您明确答复,请您在提问详细说明上述问题或者直接电话咨询住房所在地派出所。特此回复,感谢您对莱山公安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