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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路上设棚亭遭质疑 答复:为停车场看车亭

胶东在线 2020-09-29 08:48:13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056827的网友留言反映:近几天在胶东在线“网上民声”一栏,多次看见网民运用法律,讨论烟台市芝罘区行青年路12号苏宁易购门前,在非机动车的道路正中央搭建2处商亭开展经商活动,深感“网上民声”这一平台已更上一层,在此为胶东在线点个赞。

  本网民在三站工作,每天必经行芝罘区青年路12号苏宁易购门前,青年路属于主干道,本网民虽然不懂多少法律,但法律条文道理还是懂得,青年路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刚竣工,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居然批准在青年路12号苏宁易购门前,崭新的道路正中央妨碍通行设立两处棚亭。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的法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本网民只想问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干道正中央批准设立两处棚亭,是因什么建设等特殊需要设立,芝罘区大众都可以申请批准吗?以前有停车场,现因扩道,该停车场面积已经没有了,除去人行道,东、西连车都停不下,该道路多年根本没有什么建设,难道在正中央批准设立两处棚亭属于特殊需要?且不论合法与否,但这样的行政批准少有。

  建议归还民众的通行权。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您好,该亭为停车场看车亭,该停车场为交警部门审批的正规停车场,停车场审批在前,道路改造在后。据了解,该停车场近期将恢复使用,谢谢您的参与。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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