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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企业医保开户登记实现“一窗通办”

胶东在线 2020-09-21 09:22:59

为方便参保企业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烟台市医疗保障局依托“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系统,加大新开办企业医保登记流程再造力度,新开办企业医保登记实现“一窗通办”,同时持续做好企业医保登记注销便利化工作。

新开办企业医保开户登记实现“一窗通办”

从2020年9月14日起,我市新开办企业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至医保业务经办系统,企业注册地医保经办机构自动完成企业医疗保险登记、核定企业缴费险种和缴费费率、开通“烟台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登记成功后由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医保开户登记实现“一窗通办”。

医保缴费实现“全程网办”

新开办企业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yantai.gov.cn/)中的“公共服务—单位服务—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登陆“烟台市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可办理单位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医保经办业务。今年3月19日,烟台市医保局成功开出全省第一张医保缴费电子票据,彻底解决了企业医保缴费票据打印、邮寄等问题。参保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开具医保缴费电子收据,实现全程网办。

企业医疗保险注销“线上快办”

目前,市级医保系统已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一窗通办”系统的信息交互共享。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系统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后,查询企业医保缴费情况,对无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保险登记注销,企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或提供证明材料。对存在欠缴医疗保险费的,暂不予以注销,并通知注销企业于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缴纳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注销企业结清欠费、利息或滞纳金后,医保经办机构再为注销企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注销。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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