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海滨路是否允许轻型皮卡车通行
胶东在线 2020-06-23 08:36:39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29397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请问2020年6月12日下发的解除皮卡车城市道路限行措施的通告,是否意味着皮卡车可以通行滨海路了?
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回复:您好,来信收悉,现对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对于通告中所称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为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如符合上述标准可以在不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通行海滨路,否则禁止通行。开发区范围内您可咨询6388722。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