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电动车上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20086的网友留言咨询:开发区电动车上牌具体规定细则,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收费,去哪里办理,不上牌会有什么后果?谢谢解答。
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回复:您好,来信收悉,现对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二轮电动车挂牌免费,保险自愿。对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2、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能够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3、对不符合以上两种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不适用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逾期未办理电动车号牌的二轮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挂牌地点:1、金沙江路政务中心B座车管所;2、各交警中队;3、各派出所;4、泰山路、天马相城2期、大季家人保代办点。相关问题您可咨询6113143、6113140、6113169。如您有其他问题,您可以通过烟台交警公众号-民意中心内反映。我们将及时为您落实情况并与您答复。感谢您对交警民意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