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五唯一的住房在房产证上加名 如何办理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8493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我在芝罘区有一套满五唯一的住宅,现在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亲姐姐的名字,请问有几种方式,各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烟台市税务局对此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情况,一、住房买卖方式:
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购买不足2年的按照销售额/1.05*0.05计算缴纳;
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征,(以上附加税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不含本次交易的增值税)和有关合理费用后差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1%征收率缴纳。对于个人转让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住房赠与:赠与方需缴纳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
受赠方需要缴纳3%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