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内建造小市场影响居民区环境卫生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6708的网友留言投诉:牟平区马家泊小区与金属小区之间要建个小市场,居民区内建市场,会严重影响居民区的卫生,也会影响居民的休息,附近居民坚决反对,请及时处理。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部。理由如下:一是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作为商品交易市场主管部门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1983年出台)已经废止,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管部门;二是商务部“三定”方案主要职责有明确表述:“(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商务部内设机构职责亦有明确表述:“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商务部2009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发布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要求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加强指导农贸市场建设。在地方政府部门层面,一些地方性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等对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作了明确。建议咨询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