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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和商铺要收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了吗

胶东在线 2020-05-04 12:13:55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4936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公寓和商铺要收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了吗?自住型公寓也要收取吗?

  烟台市税务局对此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您需要查看房产证确定该公寓楼房是什么性质(住宅或非住宅),房屋的类型应当从房屋的《规划许可证》来判断。如果您的公寓属于非住宅(商铺):

  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以及经批准的福利企业自用土地按照国家规定免缴土地使用税。自用非住宅(商铺)除以上情况均需要按照每平方米税额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您购买的公寓《规划许可证》上的规划用途表明属于住宅的则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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