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个人想办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要什么手续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0687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在乡镇个人想办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呢?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原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山东省农业厅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家庭农场申请登记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二)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三)经营规模相对稳定,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期限应在五年以上,土地经营规模达到当地农业(经管)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如您满足以上条件,您可以自愿选择组织形式,可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办理公司到牟平区政务中心(正阳路368号)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到所在乡镇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1份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承诺书)原件1份。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