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从莱阳往开发区迁户口需要准予迁入证明吗

胶东在线 2020-04-02 10:07:38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08710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从莱阳往烟台开发区迁户口(购房立户),需要开准予迁入证明吗?可以介绍一下具体流程吗?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烟公通〔2018〕94号《关于下放调整部分户口登记核准事项的通知》规定:.烟台市内跨区县因购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材料齐全、真实且符合规定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审核当场办结。您只要携带户口迁移所需材料至迁移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需要迁出地派出所出具准予迁入证明。警务大厅户籍咨询电话:0535-6380923。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