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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在开发区有房 可否在开发区登记结婚

胶东在线 2020-03-03 09:04:4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01433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双方户籍在招远,在开发区有房、工作,可以在开发区结婚登记吗?一方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烟台市开发区人社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您和对象无法在我中心办理结婚登记,如有问题请咨询我中心办公电话:611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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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张颖
复审:邹少菲
终审:殷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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