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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低保户去世后 母亲可否继承低保

胶东在线 2020-01-21 08:32:13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97322的网友留言咨询:我父亲是低保,现在去世了,我妈妈可以继承低保吗?或者有什么待遇吗?

  烟台市民政局对此回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申请低保一般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低保待遇没有继承一说。如你母亲目前不是低保对象,且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均符合认定低保对象的条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如目前已是低保对象,按照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要求,由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复核后,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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