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与别人变更法人接来的 可否申请创业补贴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8982的网友留言咨询:1、如果我的公司是从别人手里变更法人接来的,是否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2、如果不可以,我重新注册的公司是否可以申请?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人社字〔2020〕28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文件规定: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档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变更的企业不属于创办企业,不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重新注册公司属于二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不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中“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条件。如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中心创业服务科电话:6917006、690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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