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其生态好坏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施行到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不断健全,我国正以系统思维破解网络治理难题。面对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沉疴顽疾,唯有凝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网民的多元合力,才能构建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生态。
法治是网络治理的根本遵循,为多元共治提供坚实保障。《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作为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制度依据,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的治理责任,既倡导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传播,也明确列举了散布淫秽色情、宣扬赌博暴力等十类禁止发布的违法内容。从《网络安全法》到《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国已构筑起多层次的网络法治屏障,为治理网络诈骗、打击网络侵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政府部门通过"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等常态化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近三年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42%的成效,彰显了法治治理的强大效能。这种"依法管网、依法治网"的治理方式,既划定了行为红线,也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提供了制度框架。
平台企业作为网络生态的"守门人",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要求平台制定治理细则、完善用户协议,落实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在实践中,平台企业的技术与管理能力直接决定治理效能:某直播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内容溯源系统,实现违规信息3秒定位;部分平台推行"算法备案制",公开推荐机制以规避不良信息传播。这要求平台企业必须突破"流量至上"的短视思维,将合规要求嵌入内容审核、算法推荐等各个环节。从及时处置色情赌博等违法内容,到建立网络诈骗预警机制,再到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免受侵权,平台企业的履职成效是网络生态改善的关键一环,更是企业社会责任与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组织与广大网民是网络治理的生力军,其参与程度决定了治理的广度与深度。网络治理绝非政府与企业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北京市中关村成立"科技伦理委员会"引导技术向善,上海浦东试点"网民陪审团"制度让公众参与内容治理,这些实践生动诠释了社会力量的治理价值。对于网民而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要求使用者文明互动、理性表达,防范抵制不良信息。这意味着每个网民既是网络文化的受益者,更应是清朗空间的建设者:面对网络诈骗及时举报,拒绝传播网络色情内容,抵制网络赌博诱惑,这些看似微小的行动,实则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遏制。"中国好网民"工程的推进,正是通过培育公众的责任意识,让自律成为网络行为的常态。
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终究是共建共享的文化成果。从党的全面领导为治理定向领航,到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筑牢底线,从平台企业的技术赋能强化防控,到社会组织与网民的广泛参与凝聚合力,这种多元共治的治理路径,正是中国特色治网之道的生动体现。当故宫"数字文物库"让传统文化在云端绽放,当正能量内容通过创新传播"出圈"破圈,我们看到网络空间同样能成为文明传承、精神滋养的沃土。
网络空间的清朗,始于每一份责任的践行,成于每一次行动的积累。让我们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为遵循,以多元共治为路径,主动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让网络这个"最大变量"真正成为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共同守护好这片亿万民众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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