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6月27日讯(通讯员 沈婷婷)2025年以来,烟台市中心血站已为1291位献血者提供血费减免服务,返还金额达94万余元。这组数字背后,是众多无偿献血者用大爱建立的“生命纽带”。
十六年热血坚守:从初次献血到“移动血库”
家住烟台开发区的孙先生自2009年第一次挽袖献血,至今已坚持16个年头。117次献血记录中,他累计捐献全血5200毫升,血小板189治疗量,折合总献血量高达156400毫升——这相当于30多个成年人的血液总量,他用行动将自己变成了一座“移动血库”。“第一次献血时还有些紧张,但想到自己的血液可能挽救一个生命,就觉得必须坚持。” 孙先生坦言,“献血早已成为习惯,也是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一份 “红色存折”:为家人撑起生命保护伞
这份坚持化作了家人的“生命保障”。孙先生的母亲从 2021年起因病需要用血,五次治疗中输注红细胞及血浆等血液成分,累计产生血费12595元;前不久,他的孩子因血液病入院治疗,输注血小板及其他血液成分花费22280元。凭借孙先生的献血记录,血站通过站内窗口和“山东献血”微信公众号为其家人全额减免了6次共计34875元的血费。 “当血费全部减免时,我真切感受到‘一人献血,全家受益’不是口号。” 孙先生感慨,“这不仅是经济上的帮助,更是赋予了守护家人健康的底气。”
《献血法》等规定,血液不是商品(没有价格),提供给患者的血液本身是不收费的,患者所交的“用血费用”(即“血费”)只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的成本费,收费标准由国家制定,收取的血费不经过血站,直接上交财政部门。根据《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未履行无偿献血义务的公民用血需要交付血费,而履行了无偿献血义务的公民及其亲属用血费用可以按规定减免。
《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规定,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本人可终身免费使用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合并累计免费使用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与其亲属可减免医疗用血互不影响。
无偿献血不仅是爱心的传递,更是公民责任的践行。期待您加入无偿献血队伍,用热血传递希望,让爱心延续生命!